姓氏醋
拼音cù
人口不足千人〔 稀有姓氏 〕
排名第 1885 位。
位于盧姓 之后,扑姓 之前。
时间 | 排名 | 时间 | 排名 | 时间 | 排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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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 | 1885 | 2018年 | 无 | 2014年 | 无 |
2013年 | 无 | 2007年 | 无 | 2006年 | 无 |
1995年 | 无 | 1987年 | 无 | 1982年 | 无 |
明朝 | 无 | 元朝 | 无 | 宋朝 | 无 |
北宋 | 无 |
醋姓主要源自:姬姓。
醋姓起源一
源于姬姓,出自西周时期馈食礼祭司醋人,属于以职业称谓为氏。醋人,亦称尸人,是西周时期举行馈食礼祭祀的祭司。据典籍《仪礼·特牲馈食礼》记载:“祝酌受尸,尸醋主人。”馈食礼,是西周君主、王公举行的祭拜祖先的祭祀礼仪。其中所指的“尸”,就是古人在举行祭祀时,代表死者(即祖先)受祭的人,为一种特殊的祭司。而其中的“醋”,即“酢”,就是“尸”以祭酒回敬主人的一种礼,为馈食礼中的核心礼仪。“尸”,后来形成了职业化的祭司,称作醋人(醋士),专门承办帝王国君、王公贵族的祖祭之典,是非常特殊的祭司之一,享有崇高的地位,形如今天的殡仪司仪。
醋人(醋士),职业多为世袭,在其后裔子孙中,有以先祖职业称谓为姓氏者,称醋氏,世代相传至今。
醋姓起源二
源于地名,出自隋、唐时期新郑醋沟,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。醋沟,亦称酢沟、酢渠,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地名,为战国时期郑国之地,以酿造业出名。酸沟位于今河南省新郑市的东郊,在东门外一里处。北魏时期地理学家郦道元在《水经注》中,就记载有“役水(即潮河)自阳丘亭东流,经山氏城北,又东北为酢(醋)沟”的记载,说的都是同一地方。醋沟之所以形成村落,缘自这里的文人曾做醋卖醋,并因此而出名。唐朝时期的李济翁在所撰之《资暇录》中记载:“世称士流为醋大,言其峭醋而冠四民之首……又云郑有醋沟,其沟东尤多甲族,以甲乙叙之故曰醋大。”继而,他又说这些人“衣冠俨然,黎遮望之有不可犯之色,如醋之酸而难饮也。故又谓子酸子。”这就是称文人为醋子、酸子的出处。
相传,在隋、唐前后,新郑东郊有不少读书人,虽有知识,但穷苦潦倒,难入仕途,为生活计,只好酿醋卖醋。这些人用驴驮醋,到城区叫卖。因其衣冠楚楚,不同于一般商人,也不同于平民百姓,因此人们皆叫他们为“醋子”、“醋大”,俗称“酸文人”。他们的住地,有一小而浅的沟壑,于是人们称之为“醋沟”。“醋沟”带有明显的历史烙印,是古代凌辱、奚落文人的见证。尤其那些没有功名的落魄文人,只能靠卖醋为生,其社会地位之低下,由此可见一斑。醋沟之地毁于明朝。在清乾隆年间所撰之《新郑县志·山川志》中记载:“而今城东有小沟甚狭而浅,沟畔多瓦砾,雨后土人往往得碎金玉及历代古钱”。说明至清朝时期,醋沟已不复存在。主要的原因时自然变迁,由于醋沟临近役河(潮河),每遇河水泛滥,该地即被淹没,久而久之,这个有着特殊含义的醋沟即被洪潮所携之泥沙淤平,醋沟也就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
在居于醋沟之住民,后有以居邑名称为姓氏者,称醋氏。无独有偶,郦道元在《水经注·续述征记》中记载:“自酱魁城到酢沟十里者也。”在《郭缘生·述征记》中也记载:“酱魁城至醋沟十里。”即在距醋沟十里处,历史上曾有一座酱魁城。其住民称酱魁氏,后有省文简化为单姓者,称酱氏。
醋姓起源三
源于世称,出自古代文人俗称醋大,属于以社会世称为氏。醋大,在古代指贫寒的读书人,是古时候那些富贾、权贵、世人对贫穷的读书人的蔑称。有终生不得志之文人,以“醋大”谐称自己,称醋大氏,并为其后裔之姓氏,以戒“读书无以为益”,遂成一支醋氏,世代相传至今。
醋氏是一个多源流的古老姓氏群体,但在今中国大陆的姓氏排行榜上未列入百家姓前一千位,在台湾省则未列入当局“内政部民政总署”在2005年(岛内民国九十四年)2月28日对台闽地区姓氏进行的统计,多以岐阳、新郑为郡望。今陕西省的西安市长安区、宝鸡市扶风县,江苏省的南京市,山西省,四川省,河南省,重庆市,台湾省等地,均有醋氏族人分布。
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姓,柴姓80多万酱姓不足百人
生活用品系列姓氏统计数据
姓氏 人数(人)
柴 807,463
米 380,302
油 6,651
盐 168
酱 少于100人
醋 955
茶 13,478
岐阳郡:即今陕西省的宝鸡市。秦始皇在(庚辰,公元前221年) 一中国后,宝鸡属内史地。西汉高祖元年(乙未,公元前206年)属雍;西汉高祖二年(丙申,公元前205年)改为中地郡;西汉高祖九年癸卯(公元前198年)又改属内史;汉景帝分属右内史;汉武帝建元六年(丙午,公元前135年)仍因之;西汉朝太初元年(丁丑,公元前104年)更名右扶风,为三辅之一。汉献帝时(公元189~220年)省扶风都尉,置汉安郡。曹魏(公元220~265年)为扶风郡。晋惠帝时(公元290~306年)改为秦国。北魏太武帝时期(公元424~452年)置秦平郡,兼置岐州。西魏(公元535~556年)改秦平郡为岐阳郡。隋初,置岐州;隋朝炀帝大业年间(公元605~618年)废州置扶风郡。唐朝初期置岐州;唐玄宗天宝年间(公元742~756年)改为扶风郡;唐肃宗至德元年(丙申,公元756年)改为凤翔郡,不久又改为凤翔府;唐朝宗宝应年间(公元762~763年)因之,属关内道。五代时期属关西道。宋朝时期属秦凤路,为风翔府。金国时期置天兴军,属陕西西路。元朝初期立凤翔总管府,后更为散府,先后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、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。明朝时期仍为凤翔府,隶陕西布政使司,分属关西道。清朝初期仍沿旧制为凤翔府;清朝康熙九年(庚戌,公元1670年)裁关西道,分隶西安粮盐道;清朝乾隆九年(甲子,公元1744年)改隶驿盐道,为分巡凤邻道。民国二年(癸丑,公元1913年)属陕西省关中道;民国二十二年(癸酉,公元1933年)撤道,由省直辖宝鸡各县;民国二十七年(戊寅,公元1938年)在凤翔设陕西省第九行政督察区,督察专员公署辖宝鸡,凤翔、千阳、陇县、麟游、岐山、扶风、眉县、武功、周至;民国三十年(辛巳,公元1941年)2月,第九区督察专员公署迁至宝鸡。民国三十八年(己丑,公元1949年)7月14日宝鸡解放,陕甘宁边区政府宝鸡分区机关进驻宝鸡市,时领宝鸡、风翔、岐山、扶风、千阳、陇县、眉县、风县共八县和宝鸡市(县级市)。1950年庚寅1月宝鸡分区划归陕西省辖;5月2日分区增领麟游、武功等六县,共领十四县一市,1950年庚寅l0月11日改宝鸡分区为专区。1953年癸巳1月30日宝鸡专区又增领兴平、周至等五县,并新设太白区,共领十九县一市一区。1956年丙申10月1日宝鸡专区撤销,原属县市直隶于省。1960~1961年9月宝鸡市领风翔、陇县、凤县(均为并县以后)三县。1961年辛丑复设宝鸡专区,领宝鸡、凤翔、岐山、扶风、麟游、武功、眉县、凤县、千阳、陇县、太白共十一县和宝鸡市(县级市)。1966年丙午宝鸡专区改领十一县,宝鸡市为省辖。1969年己酉专区改名宝鸡地区,仍领十一县一市。1971年辛亥2月地区撤销。1971年3月~1979年3月改为宝鸡市(地级市)领十一县二区。1979年己未3月复设宝鸡地区,只领十一县;地市并存,宝鸡市领金台、渭滨二区。1980年庚申8月宝鸡地区与宝鸡市合并,以地级市领导县、区代替地区领县的体制,时领十一县二区。1982年壬戌12月新设杨陵区,共领十一县三区。1983年癸亥11月武功县与杨陵区划归咸阳市辖;宝鸡市辖金台、渭滨二区和宝鸡、凤翔、岐山、扶风、麟游、陇县、千阳、凤县、太白、眉县十县。2003年癸未5月26日宝鸡县撤县成立陈仓区,宝鸡市辖金台、渭滨、陈仓三区和风翔、岐山、扶风、麟游、陇县、千阳、凤县、太白、眉县九县。
新郑县:郑国,就是上古所称之著名的“有熊”,轩辕黄帝在此建都,因此黄帝又称有熊氏。帝喾时代,新郑为祝融氏之国。夏、商时期,新郑属豫州。西周时期,新郑为郐国之地。周宣王十二年(乙未,公元前806年)周宣王封自己的弟弟姬友于郑(今陕西华县)曰郑桓公,此郑国的建国之始。周平王元年(公元前770年)郑武公随周平王迁都于河南腹地,曰新郑(今河南新郑,距郑州市三十八公里)以别于原陕西省之郑地,他将郑国国都从咸林迁到今新郑溱洧水间,历三百九十五年,称郑国。战国时期的周烈王元年(韩哀侯二年,甲子,公元前375年)韩哀侯灭郑国,将国都自阳翟迁于郑城。韩国在新郑立都长达一百四十五年。韩国人都郑后设郑县,治所在外廓城内。秦王政十七年(辛未,公元前230年)秦国灭韩国,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,为了区别陕西之郑县,将韩固之郑县改为新郑县,从此沿用千年不改。秦始皇二十六年(庚辰,公元前221年)置新郑、苑陵二县,属颍川郡。汉承秦制,新郑县、苑陵县属司隶部河南郡。王莽新朝改苑陵县为左亭县,治所苑陵。东汉建安十七年(壬辰,公元212年)复改左亭县为苑陵县,与新郑县均属司隶校尉部河南尹。三国时期,河南属魏。新郑、苑陵属司州河南尹。晋朝泰始二年(丙戌,公元266年)设荥阳郡,新郑并入苑陵县,治所苑陵,属司州荥阳郡。东魏天平初年(甲寅,公元534年)分荥阳郡,设广武郡,苑陵县属北豫州广武郡。北齐、北周,苑陵县改属荥州。隋朝开皇十六年(丙辰,公元596年)恢复新郑县,隋朝大业初年(乙丑,公元605年)省苑陵入新郑,后不复变,治所新郑,属豫州荥阳郡。唐朝武德四年(辛巳,公元621年)分新郑县为新郑、清池二县,属管州。唐贞观元年(丁亥,公元627年)清池县并入新郑县,治所新郑,属河南道郑州荥阳郡。五代时期,新郑县属郑州。宋朝熙宁五年(壬子,公元1072年)废郑州,新郑县属开封府。宋元丰八年(乙丑,公元1085年),恢复郑州,新郑县改属郑州。金国时期,新郑县属南京路钧州。元朝时期设行中书省,新郑县属河南省汴梁路。明朝初期,新郑县属钧州,明隆庆五年(辛未,公元1571年)改属河南开封府。清朝初期,新郑属钧州。清雍正二年(甲辰,公元1724年)钧州改禹州,新郑属河南禹州。清雍正十三年(乙卯,公元1735年)升许州为府,新郑改属许州府。清乾隆六年(辛酉,公元1741年)又属开封府。民国二年(癸丑,公元1913年)新郑县属豫东道。民国三年(甲寅,公元1914年)豫东道改名开封道,新郑县属开封道。民国十六年(丁卯,公元1927年)废道,改设行政区,县署改为县政府,新郑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新郑县属郑州专区。1955年改属开封专区,1958年属郑州市,1961年属开封地区行政公署,1983年又改属郑州市。1994年5月16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行批(1994)79号文批复:“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撤销新郑县,设立新郑市(县级),以原新郑县的行政区划为新郑市的行政区划。
新郑堂:以望立堂,亦称有熊堂、苑陵堂。
岐阳堂:以望立堂,亦称渭滨堂、关西堂、雍邑堂、中地堂、秦凤堂、秦平堂、右扶风堂、风翔堂、凤邻堂、天兴堂。
一、醋
现行罕见姓氏。今台湾、四川之成都有分布。《中国姓氏大全》收载。
二、醋
综合:
源出不详。见《中国姓氏大全》。四川成都、陕西扶风等地均有此姓。